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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刑事审判锻造如山铁案

2019年01月15日 09:15:33 来源:黄山日报

  2018年12月15日,年终之际,屯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法官们齐集一堂,该院2018年刑事审判的壮丽画卷从他们的娓娓叙述中铺展开来。

  成绩单载明:收案上,截至12月24日,该院共受理刑事案件365件。结案上,该院刑事团队入额法官3人,共审结刑事案件341件,判处犯罪分子410人,人均结案113件;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341人;上诉案件共计35件,无抗诉、发回案件。数字枯燥,却是该院刑事审判法官艰辛付出的有力佐证。在案多人少的态势下,他们攻坚克难,力争让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为屯溪地区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四类案件审理驶入快车道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入,面对新形势、新问题,该院四类案件(涉黑涉恶、危险驾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集资诈骗、公益诉讼)审理驶入快车道。

  一、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2017年11月22日至28日,被告人叶某等人在屯溪聚众赌博,分工明确,总共抽头渔利3万余元。同年11月27日至28日,被害人汪某因在赌场中向叶某借款12万元无力归还,两次被叶某等人强行带往歙县筹钱,路上遭恐吓,期间还多次被吕某、张某等人用拳头殴打,其余时间则被非法拘禁在屯溪某酒店。直至汪某在叶某、吕某逼迫下打电话向家人要钱还债,家人报警,汪某才被民警解救。这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审结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叶某、张某、吕某等9人犯非法拘禁罪、赌博罪,分别被判处5个月至1年1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拘役,其中8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共计12万元。

  扫黑除恶是重大政治任务,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院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刑庭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201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恶类犯罪案件4起,涉案被告人28人,审结2件12人。加强司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在法院周围悬挂横幅标语,在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深入校园进行专项斗争宣传。下一步,将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案件,通过庭审直播或邀请两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依法公开审理过程和宣判结果,积极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规范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审判,统一裁判尺度

  在法官们的讲述中,一幕幕惊恐的危险驾驶犯罪镜头在闪现。

  被告人方某某酒后驾小型轿车沿屯溪区草市花园小区路段由南向北行驶,撞到停在路边的小型轿车,造成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方某某打电话给程某某,让其顶替自己为发生事故的小型轿车驾驶人,并离开现场。经安徽诚安司法鉴定所鉴定,方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2.8毫克/100毫升;被告人胡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形下,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屯溪区新安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阳光绿水路段时撞到道路中央金属护栏,造成护栏和车辆受损。经诚安司法鉴定所鉴定,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2.29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近年来,该院在办案中发现,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数量快速增长,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及道路交通安全,亟须引起重视。庭长许春里说,201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144件,占新收案件总数的41%,超越盗窃案件数,居刑事案件数量之首。在这些危险驾驶案件中,涉案车辆主要为摩托车和小轿车,其中,摩托车占17.86%、小轿车占82.14%。97.62%为男性,52.38%为初中学历。与其它犯罪不同的是,涉案人员91.67%没有前科。危险驾驶案件中,醉酒驾驶者占100%,高发原因之一就是醉酒司机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喝酒没过量,只要开车不出事就没关系。

  为遏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速增之势,该院充分征求被告人意见后,采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危险驾驶犯罪案,简化庭审程序和文书制作,缩短办案时间。2018年以来,危险驾驶犯罪案中,刑事速裁程序适用率达91.33%,平均审理天数8天;该罪虽属轻罪,但由于占有一定比例且案件数逐年上升,为确保案件审判公平公正,该院出台《危险驾驶罪量刑细则(试行)》,规范危险驾驶案量刑,对从重、从轻处罚的情节等作出具体规定,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统一裁判尺度,做公开公正、同案同判。对情节严重、符合逮捕条件的坚决逮捕,去年以来共逮捕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22人。细则实施以来,一审判决后服判息诉率达99%以上。面对醉驾案件增多形势,加大宣传力度,选择典型案例集中审理、曝光,向新闻媒体通报醉驾案件庭审情况,邀请驾校教练、学员、运输业从业人员参与旁听庭审,用鲜活的案例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做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

  三、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审理 

  2018年10月24日上午,屯溪区法院第一法庭,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一派庄严肃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正有条不紊审理。这是屯溪区法院审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时也是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该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模式审案。

  针对具体公益诉讼案件,程波回顾:屯溪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倪某某、程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18年9月28日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屯溪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1月6日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屯溪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行为破坏生态环境,在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承担修复生态及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生态功能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的民事责任;2018年6月2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在屯溪区屯光镇汉沙河域禁渔期间使用禁用电鱼设备电鱼,由鸬鹚辅助捕鱼上船,5时许被屯溪区农委渔政执法人员查获,当场缴获电鱼机一台、电瓶2个和野生河鱼约20斤。屯溪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应予惩处。 

  钱贵明介绍,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授权,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不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依据法规,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许春里建言,屯溪区法院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自2018年开始,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积极举报、参与,及时打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

  四、重击“非吸”、集资诈骗犯罪 

  翻阅屯溪区法院刑事判决书,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判决书字数惊人,有些竟达2万余字。副庭长钱贵明说,此类案件涉及人多,范围广,影响深远,应加大打击力度,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2016年3月10日至11日,屯溪区法院公开审理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2月,被告人丁某与熊某、安某出资成立黄山助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12年9月任命被告人张某为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在公园、广场、小区设宣传台、发宣传单,在报刊刊登广告,通过联合理财、虚假债权转让等方式发展投资客户,承诺高利息回报,非法吸收社会不特定人员894名被害人的资金共计13950万元。截至2015年1月案发,实际造成758名被害人损失共计9775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丁某、张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依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罚。

  钱贵明介绍,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而言,该院2016年审理2件,2017年2件;就集资诈骗案而言,该院2016年审理1件,2017年2件,2018年至今2件。审理中,该院依法打击。比如针对被告人姜某、叶某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姜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尽力追缴,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通过审理强化法治教育,提醒公众提高防范能力,企业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他进一步建言,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发现苗头及时查处;加强宣传,告知怎样识别非法集资,犯罪分子打着“高利息、安全无风险”的幌子,平时发放小广告,邀请实地参观、旅游,逢年过节送礼、聚餐等增强诱惑,群众应擦亮双眼,切忌盲目投资;还有人在网上非法集资,涉及面更广,危害更甚,一定要提高辨别能力,比如,2013年9月28日至2013年11月29日,被告人孙某某通过“禾嘉创投网贷平台”,虚构借款人身份,发布虚假借款标的,并以借款标的21.6%的年利率和1.7%-6.9%不等的投资奖励,非法吸收全国554位投资人投资款人民币64981464.81元,这些款项被被告人用来支付投资人本金、奖励和利息及关联公司运营。2013年12月2日至2014年10月,被告人实际造成245位投资人共20868095.62元的财产损失。

  除以上四类案件,该院还一直致力严打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尤其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诈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案,如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个月。同时,依法严惩涉毒、涉赌、涉黄案件18件42人,如被告人余某、程某翔犯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年,被告人王某、俞某某、谢某某等犯组织卖淫罪分别被判处6年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对毒品犯罪案件的被告人除不适宜羁押的情况外,一律不适用非监禁刑。

  着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

  面对新形势,屯溪区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成效显著。

  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全力推进轻微刑案速裁机制。为有效保障审判人员集中精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该院积极尝试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科学制定分流方案,对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争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机制,采取集中送达起诉书、集中核对被告人基本情况、集中开庭,在确保被告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最后陈述等权利的情况下,由公诉人摘要宣读起诉书内容。比如原先一个危险驾驶案件的庭审用时约30分钟,现在8起案件庭审仅用半个小时,且被告人全部认罪服判,达到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发挥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作用。2018年,适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审结新收刑事案件151件,占新收案件结案总数的55.9%,平均结案周期为10日,被告人服判息诉率达96%,当庭宣判率达99%。

  关于刑事审判的深度思考

  为确保既实现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又不降低审判质量,让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屯溪地区稳定发展保驾护航,该院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深入思考,又以思考的结晶指导实践。对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一定意义的典型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法官建言

  一、进一步突出庭审中心地位,强化证据裁判意识。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不断涌现,必须积极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刑事审判“三项规程”,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从根本上防范冤假错案,进而倒逼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证据确凿。二、深入持久推行量刑规范化,积极探索类案指引。对符合量刑规范化的15类常见犯罪,严格依照量刑方法,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调节刑、宣告刑。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增强量刑公开性。对于其他犯罪,不断探索类案指引,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公信力。三、强化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判攻坚。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精品案件、精品裁判文书报送工作,推行繁案精审,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四、加大刑事审判宣传,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宣传力度,以公开促公正。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一定意义的典型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屯溪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建华表示,人民群众呼唤公平正义,一纸裁判不仅关乎当事人命运,更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在司法改革浪潮中,法院要不断摸索前行、积累经验,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使刑事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刑事审判质效持续向好。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把保稳定、保发展、保民生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确保裁判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不偏离群众心中的“那杆秤”,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以惩治危害平安稳定犯罪、侵害民生民利犯罪为重点,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为“平安屯溪”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屯溪区法院党组成员、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周青表示,2019年,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最高院出台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牢固树立证据意识,按照新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迈出新步伐:一是加快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刑事速裁机制,突破案多人少瓶颈,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尽量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快审快结。二是带领刑事审判团队认真学习《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要求,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期待,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团队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三是继续加大类案指引,明确法律适用标准,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高刑事案件质效,把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屯溪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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